家教职责
(一)服从家教服务中心的统一安排。教员接到家教网安排的家教工作,须在12小时内与家长联系,否则视为成功。
(二)首次服务出示身份证和学生证,将家教派遣通知单交给家长,了解学员情况,认真做好备课工作。
(三)在家教过程中遵守法律和校规校纪,辅导不迟到,不早退,不食宿,不收礼。
(四)不得随意改变家教时间和次数,不随意终止家教。特殊情况,与家长协商,并经家教网批准。
(五)为人师表,关心学员,工作认真负责,认真备课授课,提供高质量的家庭教学服务。
(六)不私自找人代课,不利用家庭教师的身份向家长提与家教无关的要求。
(七)及时把学员的情况反馈给家长;出现纠纷及时找家教网解决,不得私自与家长交涉。
(八)家庭教师自出学校至学员路途中注意安全,责任自负。不得利用家教的名义做与家教无关的工作。
(九)自尊自重,尊重家长、学员,不卑不亢,维护学校和家教网的名誉。